实施交通文明计划——公安交警坚决抵制六大危驾行为
编辑:  来源:  发表时间:2010-03-11  点击次数:0次 
 

    在全国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中,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从即日起至2012年底,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类危险驾驶行为。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自去年在全市开展城乡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来,通过开展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和文明礼让文明交通行动,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与文明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岗、志愿交通协管员的做法,劝导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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