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精神,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内容来抓,提出了要改变工作作风,务实求真,变“坐堂审核”案卷为“审核前置”。对案情复杂、嫌疑人有异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法制室在审核具体案件时,除了对现有材料进行事实、证据、程序、强制措施、法律适用等审核外,必须与有关当事人见面,进行再次座谈核实,听取不同意见,对案件调查中确实存在问题的,必须督促办案部门纠正,否则不得通过法制审核,以确保案件审核质量,杜绝因错误审核而造成的冤假错案。
3月4日,元坝公安分局案件审核民警,到元坝区太公镇周某某家,就周某某涉嫌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进行了审核前置。周某某因对元坝区法院在1993年强制执行其财产一案不服,常年信访,2010年1月又在互联网发帖,扬言要对太公镇政府和元坝区法院实施爆炸,以发泄不满情绪,引起了社会恐慌,造成了一定范围的影响。法制民警找到周某某后,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真相,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讲和法律宣传,教育其认识并帮助改正错误,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周某某对法制民警的帮助教育深受感动,称上访多年也没人这样对他讲解法律、提供咨询和帮助,当场要求书写了悔改的认识,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今后一定按照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次审核前置工作的具体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值得进一步推广适用。 |